提出如下問題:
老師,咨詢一個合伙企業投資于上市公司,上市公司公告送股的個稅問題:
A公司為合伙企業,在B公司公告分紅轉增時(假設轉增資本公積均為股票發行溢價),是否要視同分紅,繳納股息紅利個稅?
同時再視同追加投資轉增投資B公司的持股成本?
政策法條中【國稅發(1997)198號】\\\\\\\\【國稅函〔1998〕289號】規定免征個稅只適用個人直接投資上市公司情況,不適用合伙企業?
尊敬的會員:
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:您好:1、屬于分紅需要繳納個稅;同時增加合伙企業的投資金額。2、是的,上述文件適用于個人免稅。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。